潜江商标注册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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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商标注册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作者:潜江广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7 08:23:57

一个企业进行商标设计的时候不能仅仅考虑到当前的情况,现代社会发展飞快,只有了解到商标的发展趋势才能使商标的存在更有作用。那么潜江商标注册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1.由复杂到简约现在社会生活节奏快,没有什么人愿意去思考这个商标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所以商标的发展更加注重商标的表达手法和技巧。以简单的元素使商标更突出视觉效果。

2.由具象到抽象在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人们快速的生活方式,简单、抽象的标志更容易被观者记忆于心,因此标志的设计更具有创意性以及形式美感。

3.色彩由单一到多样色彩的商标应该变得更为丰富,渐变的应用广泛,可以使商标更有光泽感。

4.由平面到立体标志作为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核心,同时也是平面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标志的发展逐日走向立体化,三维立体的表达手法,使得标志丰富,视觉效果更为突出。商标的发展趋势是一个设计互相交汇,设计风格越来越多样化的过程。标志作为商业产物,设计手段是次要的,目的才是第一位的。更注重的应使其商业性。这些就是商标的发展趋势。

潜江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同一期间、地域,在同一方式下,只有普通使用许可才可以将同一个商标许可给两家不同的民事主体分别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商标使用许可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第一,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所谓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

第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所谓商标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

第三,商标普通使用许可。所谓商标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法律行为。

最后,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大家,同一期间、地域,在同一方式下,只有普通使用许可才可以将同一个商标许可给两家不同的民事主体分别使用。

商标查询的意思就是在注册商标之前,将打算注册的商标与已经获得注册或者公告或者商标局已经受理的商标进行比较,判断该商标与这些商标是否有近似或相同。现在商标查询很方便,可以登陆商标局官网查询,也可以到我司代理公司进行查询,我司提供快速、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商标注册查询的意义:

一、弄清商标能否安全使用1)通过查询商标注册情况,避免造成对他人注册商标构成侵权;2)减少宣传广告费用损失,降低经营风险。

二、了解注册商标申请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商标查询可以了解商标注册申请进展情况,做到商标注册与商标使用心中有数。

三、发现抢注商标目前商标抢注者有三类:一类是商标所有人的合作伙伴,如销售代理等。目的是为了获得或巩固自己独家代理的地位,或者向被抢注人索取高额转让费;第二类是搭便车者,即企图利用被抢注商标的良好商誉,有意识造成消费者误认而获取不当利益;三是商标掮客,即纯以诈取被抢注人商标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为目的抢注他人的商标,而抢注人自己并没有使用抢注商标的意图。

因此,及早进行商标查询,对于发现商标抢注,减轻、避免及挽回损失。如果通过查询得知抢注商标尚在申请阶段,还未获得注册,就可及时在异议公告期间提出异议。

授予商标的条件,商标必须符合法定的基本标准,不得违反禁用条款。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则在商标法中进一步规定了注册条件,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经过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那么授予商标的条件有哪些?授予商标的条件授予商标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这是注册商标的基本条件,因为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有区别性,只有商标具有显著特征,才能使人们借助于商标识别商品的来源,在千种百种同类商品中一望而知该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

(2)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就是通过商标注册取得的商标专用权不得与他人依法在先取得的权利相冲突。比如他人已经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先于商标注册的时间里取得了专利方面的外观设计权利,商标注册时就不得与此项权利相冲突。

(3)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是,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是,缺乏显著特征的。上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就是因为不具有显著特征;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也是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

(4)关于立体商标的注册条件,商标法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就如同很多人了解的那样,“商标查询”是一种能够直接影响商标注册申请成功率以及排除主动/被动侵权风险的有效手段。但是通过小编的了解发现“商标查询”并未受到与其重要性相适应的普遍重视。 

究其原因,除了商标查询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而非商标注册申请程序中法定程序的原因以外,主要在于其查询结果无法百分百保证其全面性和准确性。换言之,即使进行了商标查询工作,也无法绝对保证注册成功率或不会存在主动/被动侵权风险。并且除了上述因素之外还有一些原因,只要稍微动点心可能就会了解到。那就是“查询结果有盲区”。 

商标局公布的数据信息更新往往有3-6个月的滞后性,那就意味着,在商标局官网上进行商标查询时,得到的查询结果很可能无法包含查询当天及之前3-6个月内的他人申请商标,而这将会直接影响到查询结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申请人只能寄望于在无法能查询到的数据中不存在他人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基于《商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的规定,在查询日及之前3-6个月内的无法查询到的在先商标申请中,如若存在他人的相同或近似在先商标申请,那么申请人的在后申请势必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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