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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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怎么办理?

作者:潜江广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5-24 08:36:45

商标行业发展迅速,但是有很多人和企业注册的商标到期了不知道该怎么办理商标延期续展了,下面由潜江商标注册公司小编为您解答一下潜江商标注册续展申请该怎么办理吧?潜江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怎么办理?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续展申请的办理有二种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续展申请书件格式:《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商标续展申请办理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或代理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商标续展申请办理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应提交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   

3》直接来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每一个商标申请人的最终目标都是顺利取得商标注册证。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小贴士!同一商标(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相似性(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太相似)反对(有人反对商标局成功注册)根据《商标法》,在商标注册申请初审公告后三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商标局找不到相似点,除商标局外的其他人找到相似点,可以提出异议,因为如果注册成功,就不会好看。在导致上述商标注册失败的三个主要因素中,我们似乎有点被动,无法控制第三个异议。

但前两项可以通过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来减少。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基于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单一类别查询。例如,如果你想拥有一个茶或饮料行业的商标,你需要在啤酒饮料的第三十二类近似查询,这是没有问题的。然而,你可能不知道有一个“严重”的交叉类别近似的问题。要知道,仅仅注册饮料行业第32类啤酒饮料的品牌是不够的,比如第30类的3002“茶饮料”在功能和使用方法上与第32类啤酒饮料相似,所以这两个不同类别的产品是相似的。

因此,在进行商标查询时,我们不仅要考虑32类啤酒饮料的商标是否相似,还要考虑30类3002种“茶饮料”在不同类别之间是否相似;出现这种情况时,申请人有必要分别进行两类商标查询。然而,由于这种跨范畴近似的特殊性,看似无关的两类很可能导致相似性。尚标仍建议申请人参考商品分类的丰富知识和经验,避免商标分类失败。很多时候,你可以看到你的商标是否可以在专业人士的眼中注册。

例如,您想将“中国”注册为商标。其实,有人做过,但结果可想而知!商标申请被驳回的风险除了与原商标相似外,还有商标本身的重要性,是否违反了《商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并据此判断商标注册成功的概率。第十条国家名称、军事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会、红新月会、民族歧视性欺骗、不良道德行为及其影响、有关县级师的地名等。第十一条描述商品或者服务特性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标志以及不具有显著意义的标志。

第十二条关于立体标志登记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违反上述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回家关个小黑屋,对于那些没有经验、没有专业知识、没有时间的人来说,选择一家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做好前期检索和后期跟踪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商标注册风险,提高注册成功率,在这个品牌竞争的时代,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商业机会。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多申请注册几个商标以备不时之需。

企业在注册商标后的商标使用必须符合商标法规定,否则可能会导致注册被撤销等后果。在使用商标时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 必须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所谓使用注册商标的标识,不是要求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完全一致,对商标构成要素的细微变化,不足以导致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和显著特征发生变化的,通常仍然视为对注册商标的使用。

二. 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目前,对于注册商标使用在非核定使用商品上的情况,实践一般认为: 注册商标如果使用在非核定使用商品上,无论其使用在类似商品,还是跨类使用,视为未注册商标,该使用行为不视为注册商标的使用。这一点,前述的高院审理终结的“GNC”商标案比较明确地规定了这一问题。该案 中,第三人的注册商标“GNC”核定使用商品为“非营养用鱼油”,但其提交的证据显示该注册商标实际使用在蜂蜜商品上。

对此,高院认为:由于印 制有“GNC”标识的包装盒、手拎袋均是在蜂蜜等蜂产品上的使用,并非在涉案商标核定商品非医用营养鱼油商品上的使用,因此不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关于对注册商标必须使用在核定使用商品上的理解,容易引起争议的是如果在核定使用的一种商品上使用,能否视为在核定使用的其他商品上也进行了使用行为?对这一问题,一般认为:如果该注册商标已经有与之对应的商品进入市场,相关公众已经可以将该商标与特定的商品联系起来的, 视为该注册商标在该特定商品上的使用;如果尚未有与之对应的商品进入市场,相关公众无法将该商标与特定商品联系起来的,不认定为注册商标的使用。

三. 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当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条件上一个问题中,我们已经详细说明了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的条件,注册商标的规范使用也必须符合这些条件。

四. 注册商标的使用还包括应当正确使用注册标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注册标记包括‘注’外加‘0’和‘R’外加‘0’。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五. 多个注册商标同时使用时的规范使用注册人可以在核定的商品上同时使用多个注册商标,但应逐一标明注册标记。多个注册商标可以组合使用及并列使用是指正当的、善意的合法使用。如果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或将各注册商标上的文字、图形组合使用后与他人商标近似的,可能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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