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公司商标转让要经历哪些流程?
商标权与著作权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及解决方法,专利代理商标权与版权的特点:商标权是指经过商标主管部门授予申请人在某一类的特定商品上使用某一特定标志,用以区别不同商品提供者的专有权利。其基本特征是显著性,即社会公众通过识别该商标能够很容易的将该商品提供者与其它商品的提供者区别开来。商标权的取得需要通过申请注册来实现,因此具有唯一性。
著作权即版权,其最基本的特征是独创性,即独立完成。著作权的取得属于自然取得,作品独立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而无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可能不具有唯一性,即凡是独立完成作品的人都应当享有著作权。
权利冲突的表现形式:既然是商标权与著作权之间的权利冲突,不外乎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或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这两种情况。据笔者了解,以前一种情形居多,后一种情形较为少见。
申请人注册商标时使用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这种情形通常是商标所包含的文字、图形抄袭、模仿了他人作品的内容。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不得侵犯他人已经取得的在先权利。
具体来说,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那么一般在先权利人可以阻止商标的注册。当著作权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品的完成时间早于潜江商标注册申请日时,将不能阻止商标的注册。
然而,如果在先权利人的著作权取得时间早于商标申请日,但是商标申请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商标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则该商标将被核准注册,也就是著作权各自享有。
值得注意的是,商标作为区别标志要求具有显著性,不得过于复杂难记,应是简单明了,而作品则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含义,不能过于简单。
实践中最多的就是将一些独创短句(包括部分影视作品、书名)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当这些短句本身表达一定思想内涵时,就应该受到著作权法保护。例如“海尔真诚到永远”等。未经许可将他人这些独创的短句申请注册为商标时,就会造成权利的冲突。而另外一些缺乏独创性的短句如“猫和老鼠”“英雄儿女”等则均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因而不构成权利冲突。另外,以下创作也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公众领域的素材或者素材简单组合;模仿、抄袭他人作品的,不视为著作权成立(但编辑作品除外)。
当出现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使用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文字和图形的情形时,根据这两项权利产生的基础以及产生的时间的不同,基本上不会发生著作权与商标权冲突的现象。
解决冲突的三个原则:对于如何解决商标权与著作权之间的权利冲突,笔者认为,商标申请人在商标设计完成后应当保存手稿,作为独立完成的证据,然后申请商标注册。
有些企业可能还没有理解什么叫商标,以及商标的意义。日本学者小野昌言、江口侠夫在《商标知识》一书中指出:如同一个人的脸象征一个人一样,商标作为商品的脸,成为某一企业特定商品的象征,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和评价。随着商标的使用,企业的产品质量、服务信誉,乃至企业文化等,都将沉淀在商标标识之上,并赖以建立起知名度、美誉度,以及消费者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因此,产品包装最不应吝予商标的空间,商标应当最显眼最夺目,通常还应比商品通用名称占据的面积大一些才合适。在可口可乐的饮料包装上,coca-cola的商标特别醒目,占据非常显眼的位置,具有极大的视觉冲击力,而不是像某些产品的商标那样小得如同点缀一般。广告宣传同样需要突出商标的位置。有些花了巨资做广告的企业,似乎并没有打算宣传自己的潜江商标注册好了的商标,因为他们一直竭力强调的是产品本身的名称。
在过去,国内一些企业甚至常把产品名称当作商标(品牌)来宣传,如云南盘龙云海的排毒养颜胶囊。如果企业忽视商标宣传,大肆宣扬产品名称,那几乎相当于也在为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作了免费推广,落得为他人作嫁衣裳。这些企业在广告中反复唠叨地是产品的成分、功能和效果,虽然很清楚地描述了产品本身,却让消费者找不到或记不住这是什么品牌的产品。如今,花费重金邀请明星为品牌代言,已经是品牌推广的重要手段。
不过,请明星代言的重点是宣传品牌(商标)及其产品,而不是宣传明星本人。遗憾的是,不少明星的星光都遮蔽了品牌,品牌代言反倒变成了明星自身的形象宣传片。事实上,在明星出席品牌活动的现场如何安排商标的位置,就可以直接检验出企业的商标意识。虽然不少娱乐新闻都来自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品牌代言活动,但是,娱乐新闻的标题通常是这样的:现身上海代言某品牌,蔡依琳骑摩托车不会拐弯,周迅代言某品牌,百万服饰西班牙曝光。
总而言之,媒体报道只会八卦偷情、怀孕、基情之类的话题,并不关心明星究竟在替什么品牌代言,甚至还会刻意地回避品牌名称。原因很简单,媒体有自己的广告利益,不会因为这条娱乐新闻,而免费给明星代言的品牌作宣传。不过,很多新闻报道会有现场照片,电视新闻更是少不了现场画面。这就是展示品牌的大好机会,无论是明星的着装、话筒,还是背景的布置、品牌标识的大小,或者是记者可能的拍摄角度和远近,都需要充分考虑。但有的企业却把大好机会白白浪费。
比如,有的品牌活动现场布景上只有一个形影单调的品牌标识。记者镜头稍微一转,就避开了品牌,只照到明星。而有的企业则在现场布景上遍布大大小小的品牌名称,无论是远距离拍摄,还是近距离特写,都难以逃开品牌名称。而且,品牌标识不仅显著地镶嵌在明星手握的话筒之上,甚至闪烁在女明星的玉臂酥胸之间,令人无法回避。当然,让明星的肉身充当品牌的展示平台,估计是要额外付费的。
专利是一家科技企业长久运营的利器,如果不重视,势必会给无数的企业模仿追赶,渐渐没有自己的特点,就算是一时的快速发展,后期也会因为动力不足无法长久。国内外的大企业,无不拥有重点的专利,比如华为就拥有众多的专利,多的做成了专利墙。那么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获得证书,需要多久呢?我国专利类型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专利的价值可以认为是高,中,低。
所以相对于的获得证书的时间也不一样。获得3种专利的整个流程,其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外观有所区别。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的流程为:递交申请→初步审查→授权或者驳回。而发明专利则为:递交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权或者驳回。其中实质审查需要对专利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进行严格的审查,这样导致发明专利的整个流程下来需要3年的时间,而实用新型专利需要6-9个月,外观专利只需要3-6个月就可以获取证书了。在这里并不是完全证书下来后才能使用,正常来说当您提交了专利申请,一个星期后专利局就会下发一个受理通知书,申请号了。在专利申请的过程中,前期的检索,发明的摘要的撰写,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以及说明书附图等都非常重要,决定着您的申请是否能授权。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那么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怎样的?
一、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三、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四、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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